为提升课程教学质量、检验和判断专业人才培养的“出口质量”是否达到预期质量标准(即毕业要求),做好持续改进工作,依据《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土木工程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办法》(金建院字〔2019〕2号),现将土木工程专业2021届毕业生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土木工程专业2021届毕业生。
二、评价方法
1.基于课程目标的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以全体应届毕业生为评价样本,以应届毕业生所有必修和限定选修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为基础的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
2.基于毕业生自我评价的内部调查问卷开展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以全体应届毕业生为评价样本,在学生毕业离校前,通过访谈、调查问卷的形式,评价毕业要求达成情况。
3.基于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评价的外部调查问卷开展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
三、相关要求
1.学工办负责基于调查问卷(内部和外部)的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的数据采集工作,向全体应届毕业生(内部)和用人单位(外部)进行毕业要求达成值问卷发放及数据采集,毕业生调查问卷见附件1,用人单位调查问卷见附件2。数据汇总后交至土木工程专业系主任。
2.土木工程专业系主任汇总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析报告,结合调查问卷的数据结果,完成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级报告(模板见附件3)。
3.学工办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将调查问卷汇总结果反馈至土木工程专业系主任,土木工程专业须于2021年10月15日前将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报告纸质材料(签字后)提交至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
2021.7.22
附件1:应届毕业生关于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自我评价的调查问卷
附件2: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能力评价的调查问卷
附件3: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报告模板